
第一名
「自選產品$12,000」+「煥力飲G一盒」/價值$15,560。
第二名
「自選產品$10,000 」+「苦瓜複方膠囊一盒」/價值$12,000。
第三名
「自選產品$8,000 」 +「諾麗果發酵液一瓶」/價值$9,988。
團隊目標獎
活動期間團隊步數累積達50萬步,可獲「艾美獎牌挑戰賽獎牌」一枚與「艾多美側背包」一個。
新人參與獎
如果團隊中含5月後加入之新人,則新人可得「艾多美諾麗果發酵液」一瓶,且全組員可得「維他命B群一瓶」+「美妍飲一盒」。
獎項
纖活2.0產品$300元折價券 兩張
第一名
現金$15,000
第二名
現金$10,000
第三名
現金$8,000
個人目標獎
活動期間個人體重減少5%以上,將可獲得「艾多美 Ace牛樟飲 」一箱。
最佳走秀獎
諾麗果發酵液一瓶+苦瓜萃取複方膠囊一盒
本活動所有獎項(包含現金獎金與實物獎品)皆屬於稅法規定之「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」,不論中獎人數、中獎次數或獎項多寡,主辦單位將於活動結束後,依每位獲獎人「得獎總累積價值」合併進行所得申報與扣繳。相關規定如下:
1.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:
當活動結束後,個人得獎總累積價值(現金+獎品)超過新臺幣 20,000 元者:主辦單位依法須按給付總金額或實物價值扣繳 10% 稅款,獲獎人須先繳納稅款後方可領獎。
得獎總累積價值在新臺幣 20,000 元(含)以下者:免予預先扣繳稅款,但主辦單位仍須依法向國稅局申報「機會中獎所得」,並於次年度開立免扣繳憑單給獲獎人。
(註:大陸地區人民於民國115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、停留合計滿183天者,亦適用此項規定。)
2.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:
不論得獎次數與金額多寡,一律按給付總金額或實物價值之 20% 進行扣繳,獲獎人須先繳納 20% 稅款後方可領獎。
(註:大陸地區人民於民國115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、停留合計未滿183天者,適用此項規定。)
⚠️ 實物獎品(獎品)之價值認定說明:
得獎獎品若為實物,其價值認定依據財政部規定,有購買統一發票者以發票上載明之含稅金額為準;無統一發票者,以該獎品之市場市價為準。該實物價值將併入您的年度總得獎金額中計算。